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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社会学研究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社会学研究所成立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加强对复试专家队伍的建设,并对复试专家进行复试工作培训。

本所成立复试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品行端正,且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和相关工作经验的5名专家成员组成。

 

三、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调剂原则,结合本所一志愿上线情况,我所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类择优遴选,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复试比例不低于1:1.2(一志愿考生根据实际上线人数而定)。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根据上级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3年我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一)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全面素质(包括专业科研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及对现实社会问题的分析能力等)。本项考核以口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力、翻译、阅读和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本项考核以口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各研究所和研究生院党委联合考核,分复试中和复试后两个阶段。其中复试中阶段由各研究所重点考核,复试后阶段由研究生院党委统一征求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意见。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的考核占比30%,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占比70%满分为100分。

 

五、复试日期与形式

一志愿复试时间为43日(周一)调剂生复试时间拟定于411日(周二)。具体安排与要求详见本所复试通知。

 

、复试结果与拟录取

复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计算,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一志愿报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复试及格,达到复试及格线的考生参加录取排名,未达到复试及格线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录取排名。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招办审核。在各专业复试结束后2天内通知考生复试结果。全院复试结束后,经过招办复核,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要注意留意研究生院官网公告,所有考生按时完成后续工作后研院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调剂复试

调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我所今年社会学专业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复试调剂复试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工作。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和要求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我院系统解锁时间为12小时。本所仅接受报考社会学专业考生报考,本科社会学专业的考生优先考虑。请考生务必注意调剂要求谨慎报考。

 

、招生体检

今年我院招生体检统一于入学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录取前须做健康承诺,如发现期间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学籍;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学籍。

 

、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我院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1-33165031(院机关纪委)021-64871077(研究生院)

电子邮件:jijian@sass.org.cn(院机关纪委)dahao@sass.org.cn(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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