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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他提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的重要思想,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所体现的有关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思想,是党在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上的新突破。 
    1、坚持系统治理,“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这提示我们,坚持系统治理,首先,必须发挥多元主体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作用,把社会管理从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其次,必须进一步提升政府在制订社会政策、统筹社会治理、驾驭全局性事项管理方面的能力。第三,在转变社会治理方式的同时,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推进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创新基层民主自治方式。 
    2、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 
    依法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上述重要论述,明确阐明了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目标要求。推进依法治理关键在于:第一,要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逐步培育起全社会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坚定信仰。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使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第二,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依法治理的重要环节,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最期盼的是公正,最不满的是裁判不公。第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一碗水端平”。要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注重源头治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确保社会平安和谐。 
    源头治理包括两重含义,首先是政府在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充分论证和必要听证,保证决策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国情国力。其次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将各种利益诉求解决在基层,社会政策要托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为此,第一,要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健全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合力。第二,要把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加强、政策向基层倾斜,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第三,要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健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如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切实解决信访难题、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大局平安和谐。 
    (作者为上海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研究员) 
  
    来源:《文汇报》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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